|
|
|
|
网上举报:www.njjt.gov.cn 电话举报:025-83194515 025-96196 信函举报:南京市交通局纪委监察室(珠江路63-1号2408室) 邮 编:210008 信访举报:南京市交通局信访接待室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交通大厦一楼 邮 编:210008
|
|
|
|
| |
 |
| |
| (“反腐倡廉征文活动”优秀奖)监督到位是建设廉政工程的重要保证 |
|
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方(一般称为“甲方”)在实施项目中处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拥有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控制着准入门槛,掌握着资金、财物、变更等利益关卡。如果对管理方尤其是其中的领导干部、关键部门和岗位的工作人员运用权力监督不力,必然导致其不廉。实践一再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因此,要落实相关廉政制度,确保“工程出精品,队伍出精兵,勤廉保本色”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对建设管理方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 一是要确保有关廉洁自律制度的落实。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我处各项制度特别是廉洁自律制度正不断健全和完善,总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执行制度不够自觉,有章不循、守章不严、违纪不纠或轻纠的现象还是存在,制度的系统性、细致性、针对性尚存空隙,使得不廉行为有空子可钻。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制度的完善和从领导干部及关键部门和岗位的工作人员抓起。要从速及时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和关键部门和岗位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要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纪律,制度出台一项,就要做到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或钻制度空子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行为恶劣的,要抓典型,从速严肃处理。同时,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追究制度。 二是要透明权力操作过程,适度分解权力。要通过采取权力操作的规范化、民主化、公开化,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使得各方在未遇权力作用之时就知晓对方应该如何行使权力,怎样行使是正确的或错误的。权力的行使错误有极大可能其中“包裹”着私欲或私利。同时,要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在个人手中。具体到某个领导干部、某个掌控部门特别是个人,对其权力的运用应明确界定。比如,对钱物、对变更工程量的审批,除了程序和额度的界定外,还应明确审批时间的界定,明确跳跃审批和超额审批的责任界定。整个审批过程无论是从下往上看或从上往下看,都应是清澈见底;同时,对其它方来讲,无论是左看右看,均应一目了然,无空可钻。上级单位和部门及领导干部不仅在业务上要管好下级单位和部门及工作人员,还要管思想、管作风,特别是对下级的用权行为要充分行使指导权、检查权、监督权。同时,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工作人员之间,既要各自正确行使权力,也要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总之,要增强权力运用的透明度,加大权力监督的力度。 三是要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者的交际行为。这里主要指与工程施工方的交往,把握不准就会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掌握施工方利益大权的人,如果与施工方在“阴面”处交往过多、过滥,特别是某些施工方为了不正当的利益百般缠绕,不厌其烦盛情邀请,往往出手的轻者是“糖衣酒弹”,重者是“重金厚物”,难免会使个别人被拖入泥潭,发生轻违纪重犯罪的行为。因此,工程建设管理者交友一定要慎重,特别是同施工方交友要慎之又慎。有问题和事情多与对方组织交往,少与个人交往;多开门交往,少关门私下交往。交往到什么程度,要把握准分寸。要讲政治、守规矩,多向组织上汇报,主动与身边同事沟通。组织上和其他同志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和提醒,同时,应及时出台和完善相关交往的制度。要形成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纠偏歪的氛围。要加强监督机制,做到建设管理者的活动延伸到哪里,就把监督检查延伸到哪里,确保组织管理不失控、个人不越轨,做到八小时以内管住,八小时以外管好。 四是要实行对关键岗位的交流轮岗制度。实践证明,一个人在一方或一个关键岗位上的时间久了,就易比其他非相同情况者更容易形成固定的关系,就会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一些不正常的关系就会成为腐败现象滋长和蔓延的条件,从而成为违纪犯罪的根源之一。因此,应实行关键岗位的交流轮岗制度,同时还应推行能上能下、竞争上岗制度,使人才脱颖而出。 五是要充分发挥工程全体参建单位和广大建设者的监督作用,使之与建设管理方共同编织一张无形的、巨大的、强力的监督网络,让老鼠不敢过街,使苍蝇不敢乱飞。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他老人家指出的这条民主治腐的路子,其实质是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积极参与监督。因此,一方面,建设管理方应树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观念,全体参建单位和广大建设者最明察秋毫,最有发言权,最能客观公正评价建设管理方是否廉洁。我们应树立自觉接受工程参建单位和建设者监督的意识,要自觉采取让参建单位和建设者易于监督、敢于监督的措施,让他们真正把建设管理方“管”起来。另一方面,要通过引导教育和措施保证,增强参建单位和建设者监督权力的观念,使他们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和渠道,向纪监部门和建设管理方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向建设管理方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