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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倡廉征文活动”二等奖)廉政建设要“三管齐下”――香港廉政制度的一些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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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本人参加了市交通系统赴港学习班,有幸参观了香港廉政公署,听取了有关香港廉政方面的有关讲座,感触颇深,由此联想到国内目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反腐倡廉工作,不禁产生一些感慨。 香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人口激增,经济开始飞速发展,但由于制度和监管未能及时适当配合,导致贪污成风,世风日下,廉政公署应时而生。三十年来,廉政公署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得香港逐渐成为世界上有名的“廉洁之都”。三十年的反贪历程,香港曾经历种种挑战,但廉政公署不负众望,成功控制了贪污祸害,总结其成功经验,除了廉政公署肃贪倡廉的无比坚定决心、全体市民的全力支持外,关键在于其建立的“执法、防贪、教育”的三管齐下策略。 《庄子》中说过“涸辙之鲋急谋斗升之水”的故事。反腐败工作目前来说就是那个“涸辙之鲋”,现在不是给它一江之水、一海之水的时候,而是需要给予“斗升之水”,也就是具体而明确的“救命”取信。长期以来,给人的一个印象是,我们的方针政策都是好的,可是一到“具体事”上就“行不通”了。我想这样就是“失信”吧。我们党和政府的反腐败方针提出“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但是目前似乎“治标”的措施和行动还不够得力。“治标”是直接的、现实的,容易得罪人,弄不好还会危及“社会稳定”与“和谐”;而“治本”相应的就是“模糊朦胧”的,不具有针对性,也就不容易得罪人。虽然近年来中央反腐力度极大,贪官污吏纷纷落马,但群众却认为远远不够,究其原因,就是力度还不够。问题的关键在于靠谁来实行反腐倡廉。靠公检法?公检法的腐败谁来管?靠领导?全国有多少贪官污吏,不法之徒?领导管得过来吗?再说,现在的领导干部就没有腐败的问题吗?我们不能把困难留到明天,留给未来和子孙。在香港,“执法”由廉署执行处负责,执行处负责调查工作,是廉署最大的一个部门,执行处首长兼任副廉政专员,辖下有两名处长,2004年底执行处共有工作人员922名,占廉署在职人员的76%。同时,廉署执行处设有内部调查及监察组,负责调查涉及廉署人员的相关投诉,另外还设有一个独立运作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负责听取和审议涉及廉政公署人员的相关投诉。由此可见,执行处是廉署最重要的一个部门,但其机构完善,不仅监督调查贪污案件,同时还是被监督调查对象。而在国内,监督者被监督的制度不完善或者没有很好的运行。 廉政建设、预防贪污的关键是良好的制度。制度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个不断实践、不断完善的过程。在香港,廉政公署就有相应的一个部门,叫做“防止贪污处”,主要职责就是审查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并就特定工作范畴进行防贪审查工作,改善工作方法及工作制度,以堵塞贪污漏洞。此外,该处还应私营机构邀请,提供免费的防贪顾问服务,协助他们完善内部管控系统及建立防贪机制。2004年底,该处共有职员50人。由此可见,防贪处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制定新法规、政策、程序时,及时向他们提供防贪建议,杜绝贪污漏洞。例如2004年,防贪处进行审查了96项,其中70项与香港政府部门的工作有关,26项与香港的公共机构有关。涉及香港海关、卫生署、消防处、食物环境卫生署、政府物流服务署、警务处、房屋署、入境事务处、地政总署、香港电台、水务署等等,面之广令人称叹。虽说预防为主,但国内没有专门部门或机构从事此项工作。 防腐倡廉光有良好的制度远远不够,要构建并长久维持廉洁的社会风气,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诚信文化。香港的廉政公署辖下设有社区关系处,负责教育市民认识贪污的害处、争取市民支持反腐倡廉的工作。2004年底时共有职员168人,比防贪处多两倍以上,可见,香港廉署对廉政文化的建设尤为重视。在廉署成立初期,香港社会大众未能及时改变对贪污习以为常的观念,以不同尺度看待政府及商界的贪污问题。随着廉署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渐深入,市民意识到一场无声的革命已经启动。市民的要求从获得公平合理的服务到公营部门增加运作透明度等,不断提升,而廉署联合政府提出责任承担、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协助部门检讨工作程序,展现锐意革新、积极进取的新气象,因社会发展推动诚信文化及商业道德,先后推出“丰盛人生”、“商业道德齐推广”、“公务员廉洁守正计划”等大型活动,促使公义与诚信与香港的社会文化浑然一体。 在国内,我们党和政府的反腐败方针提出“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全国各地也已掀起廉政文化建设的高潮。但是文化的建设必须以群众为基础。群众的眼睛是亮的,当初大红大紫的慕绥新曾经邀请一批香港记者到沈阳采访,一位香港记者偏偏盯上了慕市长的一身“行头”,从衬衫、领带、西服、皮带到皮鞋,全是世界名牌,粗略估算也值几万港元。回港以后,这位记者不解地在报道中提出,内地市长的月收入不过一千多元,慕绥新如何穿得起这么贵重的“行头”? 在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中经常看到的一个现象,就是作着反腐败的报告或者讲话,强调廉洁的重要,然而自己却又作了反面的典型。这往往起了相反的作用,加重了人们的疑心。年初,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资格、免去副市长职务。这个姜人杰,在二○○四年十一月被“双规”的前一年,媒体曾经大力宣传过当地“百官共廉”的“经验”。按照当时的说法,当地创造出二十年来历任市(地)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及下属各县级市领导无一人腐败的“百官共廉”佳话,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建立了一系列廉政制度,包括横向分权、纵向断层,削减个人权力,把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变成阳光下的程序和制度运行,建立“体系防腐”等等。表面上看,这些做法符合宪政民主的理念,体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当然能够行之有效。这种津津乐道给人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这里不会有贪官了。可惜不到一年时间,姜人杰就落马了! 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是“中药”,“性温而效慢”。廉政文化建设应建立在强硬执行“治疗”与完善制度“预防”的基础之上。 综上所述,廉政建设必须三管齐下,目前形势下以治疗为主,预防、教育相结合,产生“不敢贪”的阻吓作用、“不能贪”的完善制度以及“不想贪”的诚信文化,紧密联系群众,凝聚各界力量,方能达到中央“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效果,使得我国成为“廉洁之国”。
(获市交通局“反腐倡廉征文活动”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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