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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文明单位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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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工交工委: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1999-2000年度省级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推 荐工作的通知》 (宁文明办[2001]5号文件)和市委工交工委的工作部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推荐 南京长途汽车站等6个单位参加江苏省文明单位的评选。 1、南京长途汽车站(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 2、南京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 3、南京市板桥汽渡管理处(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 4. 南京市公路建设处(连续两届 “江苏省文明单位”); 5、南京市公路管理处(1998-1999年度南京市文明单位); 6、南京市汽车运输总公司(1998-1999年度南京市文明单位)。 以上推荐单位,请市委工交工委组织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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