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近几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省、市文明委和省交通厅的工作部署,结合行
业管理的职能,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总抓手,不断完善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
工作机制和监督、创新机制,创建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对交通
两个文明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局还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和南京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市
行业。根据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1999一2000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工
作的通知》(苏文明[2001]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江苏省文明行业的标准、条件,进行了自我测
评,认为基本符合标准、条件,现予以申报,并按上级要求做好公示,迎接考核验收。
当否,请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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