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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南京市交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的决定(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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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南京市交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的决定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区(县)交通局: 近年来,全市交通系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在车、船、港、站、路及 交通行政执法窗口单位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先后涌现了全国、省、市和厅、 局级文明窗口单位196个,全面生动地反映了交通文明建设成果,交通创建工作走在了全 市各行业和全省交通系统的前列。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深化交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命名南京市江宁区交 通局土桥交通管理所等16个单位为南京市交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 希望受到命名的文明窗口单位,珍惜荣誉,不断创新, 继续努力发挥在创建文明行业中的排头兵作用。同时,号召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要认 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积极参与“争一流,创品牌”活动,力争 涌现更多的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效益、一流职工队伍的文明窗口单位,不断提升全 市交通行业的文明程度。 附:南京市交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名单 二OO三年一月二日 附: 南京市交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名单 1、江宁区交通局土桥交通管理所 2、江宁区交通局汤山交通管理所 3、江宁区交通局上峰交通管理所 4、江宁区交通局谷里交通管理所 5、浦口区桥林交通管理所 6、浦口区汤泉交通管理所 7、浦口区珠江交通管理所 8、西厂门交通管理所 9、江宁区高庙收费站 10、浦口区宁乌公路乌江收费站 11、溧水县老明公路洪蓝收费站 12、六合区公路管理站新集工区 13、溧水县公路管理站孔镇工区 14、栖霞区航运管理所 15、江宁区航运管理所 16、高淳县航运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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